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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红果子地区检察院:畅通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经营“绿色通道”
2024-07-1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白凤莲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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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践行为民司法理念,创新推动简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请假审批手续,指导县(区)检察院监督社区矫正机构简化办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40余人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7人次,持续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理念为先,构建助企发展“良性保障”

一是注重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护企“十项措施”,强化服务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增强检察服务发展大局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高度重视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为切入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立以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负责人协调调度、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具体负责的工作布局,确保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方式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三是强化调查研究。与各县区司法局召开检察护企座谈会,主动向社区矫正机构详细解读“检察护企”工作内容,积极与社区矫正机构达成护企共识。同时,研究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与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面对面交流、发放检察护企联系卡等方式,全方位了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和审批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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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履职为本,实施助企发展“良性监督”

一是借助巡回检察全面监督。以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为契机,全面梳理我市社区矫正对象中涉企人员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依托专项检察精准监督。以开展请销假专项检察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向社区矫正机构明确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事由、证明材料和外出期间监管等事项,确保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既“出得去”又“管得住”。三是立足日常检察深化监督。指导并督促各县区检察院加强日常检察,通过定期对辖区司法所开展随机检察,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摸排和走访,对涉企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请销假及合法权益保障等情况开展检察。2024年7月,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司法所对新入矫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安某某经营的企业开展走访、疏导和鼓励,帮助其重拾信心,开展经营活动,有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恢复生产,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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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机制为要,推进助企发展“良性治理”

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2021年,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共同印发《关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假的审批办法》,在检察过程中及时跟进社区矫正机构对该办法的执行落实情况。同时,结合“检察护企”工作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开辟“绿色通道”,方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编辑】:白凤莲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